退換貨政策
|請先詳閱 退換貨須知|
一旦成立訂單,代表您瞭解以下說明並同意配合:
|退換貨之依現行法律規範
- 依消保法第19條第2項及行政院公佈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,本店對於下列商品,恕不提供消費者保護法七天猶豫期之適用:
(一) 商品有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,均不適宜退還後再出售。
(二) 依您要求所為之客製化商品,因此商品出貨後,除非商品本身重大瑕疵,概不接受消費者無條件退貨。 - 客製化商品一律不接受退貨、退款或換貨。
- 非客製化商品如需退貨、退款或換貨採退款比例原則。
- 一經個人拆封、食用、失溫及保存不良等情形而導致商品變質,恕無法處理您的退換貨申請,敬請見諒!
- 由於考量食品衛生安全,除了商品本身瑕疵、損壞、作業疏失或運送過程而造成的損毀,才能申請退換貨。
|退換貨方式
- 如收到商品與訂購的規格、數量不符時。
- 若發現商品在宅配運送中嚴重受損。
- 請先聯絡客服 LINE ID @cheers131499 留言,並提供訂購者的姓名、電話、訂單號碼和退換貨原因
- 我們將盡快回覆您,若單純換貨,訂購人需自行負擔運費,待商品退回後,我們會儘速安排退款/換貨。
- 退換貨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,並請確保商品、贈品等均無任何遺漏,連同原來的包裝一併退回,以便本店鋪為您處理退換貨事宜。
- 若商品發生因不當使用、拆卸等人為因素所致之損毀、磨損、刮傷、髒污、包裝破損不完整之情況,導致無法完整退回本店鋪時,本店鋪將向您酌收回復原狀之費用,或依商品之保存狀況按比例向您請求商品之價額。
|商品退款比例原則
- 依照消費者指定希望到貨日期(而非配達日)前第30日前辦理退單者,手續費為訂單金額10%。
- 依照消費者指定希望到貨日期(而非配達日)前第25日至第30日內辦理退單者,手續費為訂單金額20%。
- 依照消費者指定希望到貨日期(而非配達日)前第21日至第25日內辦理退單者,手續費為訂單金額40%。
- 依照消費者指定希望到貨日期(而非配達日)前第16日至第20日內辦理退單者,手續費為訂單金額60%
- 依照消費者指定希望到貨日期(而非配達日)前第11日至第15日內辦理退單者,手續費為訂單金額80%。
- 依照消費者指定希望到貨日期(而非配達日)前第10日內辦理退單者,業者得不予退訂單。